商標轉(zhuǎn)讓公證的原因

商標轉(zhuǎn)讓聲明公證是現(xiàn)在商標轉(zhuǎn)讓交易的常用方式之一。商標是無形資產(chǎn),所以在權益方面商標轉(zhuǎn)讓需要國家權威機構來見證才能保證商標的合法性商標轉(zhuǎn)讓性,公證處是國家公證機關。是依法設立,不以營利為目的,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、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。
有了公證書去遞交過戶手續(xù)的時候,商標局在審查的時候就有權威依據(jù),也是對買賣商標雙方負責任的表現(xiàn)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》(2005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)第六條規(guī)定: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,不以營利為目的,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、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。所以商標轉(zhuǎn)讓公證的原因有一下幾點:
1:證明該商標的有效性和該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性;
2:證明該商標持有人轉(zhuǎn)讓意愿的真實性;
3:買賣商標雙方的合法和保障性;
4:為了更加順利的過戶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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